释义 |
法律主观: 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合法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如果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的,是重婚同居,涉嫌重婚罪。 法律客观: “非婚同居”是指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关系,自愿、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起的生活方式。其外延包括婚前同居、无婚意的同居和事实婚姻。“老年人非婚同居”应当具体属于“无婚意的同居”。如今,非婚同居的情况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了,总的来说,非婚同居是主要以下面三种模式存在的:第一,事实婚姻模式。1979年2月2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对事实婚姻进行了定义,“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该种模式在当代中国非婚同居关系中存在最为普遍。第二,试婚模式。在《家庭》杂志的一项调查中,1/6的人明确表示同居是出于试婚的目的:25%的同居者认为同居可以正式结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24%的同居者认为,同居就是为了在结婚之前,如果发现双方不合适时能够容易地分手。这表明试婚是非婚同居者的主要动机。第三,老年同居模式。目前,非婚同居不局限于年轻男女,也包括许多丧偶的老年人。主要是因为老年人再婚往往会因为子女的反对和财产的纠纷等因素而存在很大的阻力,因为同居并非合法婚姻而不受法律的规范,所以不存在财产继承和子女扶养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