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调查机关在依法进行调查时,如涉嫌不当干预,被调查人可以采取申请救济的方式进行维权。不当干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机关无根据地延长调查期限、滥用职权、泄露调查信息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法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诉、控告、检举、参与诉讼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公务员有权依法申诉,对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有权对诉讼中的案件和程序进行监督,发表意见。 以上三条法律依据,为被调查人提供了对不当干预行为进行申诉的法律依据,被调查人可以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