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补办离婚证
释义
    离婚判决书丢了可以到法院申请调阅案卷资料,可以影印判决书原件,但是不能取得判决书的原件。离婚判决书的内容是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今后有需要出示原件的场合,可以携带复印件与原审理法官进行沟通,加盖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公章,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当做原件使用。
    一、涉外婚姻结婚公证怎么办?
    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离婚证、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应附相应的生效证明。
    二、集体户口本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法院对此只是考虑使用,一般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都认可,没有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根据这里的第四款,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故:法院对复印件只是考虑使用,但若对方对此无异议,复印件的效力相当于得以认可。一般而言,书证需要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的需要与原件核对无误。在原件缺失的情况,如果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复印件也是法律效力的。在仅仅只有一份证据复印件,原件缺失又没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对方当事人又拒不认可的,证据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三、理离婚析产登记需要什么必备资料?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4)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0: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