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判决书和离婚证的区别 |
释义 | 离婚法院判决书和离婚证由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 2、发放部门不同。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而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发放的; 3、办理过程不同。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的。而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的审判长,在庭审后进行发放的。 离婚证的申报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离婚法院判决书有什么内容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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