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过户电动车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电动车过户,转让人、受让人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原件;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4、转让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转让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书面委托原件。 办理时,电动自行车转让人或委托代理人、受让人同时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同时上交需要收回的原《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并交验车辆,领取重新核发的《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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