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如何办? |
释义 | 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买的房子也是个人财产,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应考虑补偿。男方擅自出售婚前房屋不予追回。共同购买父母房改房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分析 1、无论婚前婚后,如果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视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屋,其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如其婚后私自出售,其妻子想要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共同购买一方父母房屋改建的房屋,在离婚后,该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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