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 |
释义 | 实际中,买到新房之后,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过,因为许多人之前没办过不动产登记,所以,就会不知道去哪里办。目前,我国就不动产登记做了新规定,大家按照最新的规定去办就行了。 目前不动产已实行统一登记,但具体到哪个部门登记,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所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可咨询当地政府人员获悉相关情况。 因为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不动产需要实行统一登记,但在全国范围内,现在还没有明确且统一的登记部门,各地各县市是根据自身情况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的。 在做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基本上要走下面几个流程: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为此,你需要带上下面的文件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过,在给新房做登记的时候,许多人是不知道怎么办理的,或是办理的时候需要拿上哪些材料,所以,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先。要是你身边没有合适的律师,那么还建议可以点击右侧立即找个满意的来。 一、住房情况证明有哪些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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