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税前扣除。 债务人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 债务 ,除企业改组或者 清算 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四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