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 |
释义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对不动产产权作出裁定、判决时,当事人可凭裁定书或判决书强制办理不动产登记。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属于法定所有权,不需要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法定登记,否则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不动产产权作出裁定、判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持法院生效的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强制办理不动产产权的登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流程和要求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流程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购买合同等。然后,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接下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行审查和核实,包括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等进行调查。如果符合条件,您将被颁发不动产权证。在整个过程中,您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可强制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审查核实等步骤。遵守法律法规,提供真实有效材料是必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律师事务所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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