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担保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担保与共同担保的区别就是:一般担保中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在债务人合同期限到来后不能直接找保证人承担责任,只有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保证人才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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