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冒名顶替罪是刑事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冒名顶替罪的溯及力是按照最新的《刑法》规定来进行判决处理的,以前的犯罪事实按照以前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冒名顶替罪的有关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 一、对于冒名骗取国家钱财的冒名顶替罪判刑多久? 冒名顶替国家财务的一般有冒名顶替领取奖金、彩票,冒名顶替诈取国家公私财物、冒名顶替他人签订合同获得钱财等等。对于这类冒名顶替罪具体的刑期和罚金数额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需要考虑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比如自首、坦白情节,初犯、全额退赃,如果有受害方的谅解书等,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当遇到此种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本规定定罪量刑。 二、刑法第280条之二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的规定是,如果有盗用、冒用身份,或顶替别人取得更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是有关组织指使的,该组织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