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保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既往患有白血病等疾病史,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同时,应注意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等待期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或者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当根据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情况,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对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疾病或者症状,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生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对于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首次被诊断为已知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总结:在投保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既往疾病史,遵守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等待期规定。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