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管理主要责任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 治安管理主要包括: 1、公共场所管理 (如:公共娱乐场所、歌舞厅、运动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影剧院等) 2、枪支管理 (如:枪支、弹药) 3、危险品管理 (如:爆炸物品、易燃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4、特种行业的管理 (旅社、印刷业、旧货业、信托寄卖业、典当业等) 5、查禁违禁物品 ( 淫秽物品、迷信物品、毒品 ) 6、治安案件查处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立案、调查、裁决处罚和处罚的执行) 7、妨碍治安人员管理 (包括流浪乞讨为员、上访闹事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等管理) 一、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治安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四、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