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共有产权房是共有产权房子 |
释义 | 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具体由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 另外,"共有产权"有两种模式,一是政府的产权占30%,一是政府的产权占70%。 一、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划拨用地,没有使用期限;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住宅用地。 3、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和商品房的产权不一样。商品房可以自由买卖。而经济适用住房一般要5年,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上市交易。而且像江西省等地方,经济适用住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要卖,只能由政府回购。 房屋完全产权由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组成。房屋在取得了两证后即证明取得该房屋的完全交权。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此年限以开发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权之日算起,具体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权证。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最长40年,住宅用地最长70年,也有50年的。而经济适用房大批都是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国家无偿批付使用的,没有具体土地使用期限。只有出让的土地取得方式才有期限。 不论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房屋所有权始终归房主所有。根据即将发布的民法典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最长不超过30年。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怎样都会有一定的物资保障。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道理是一样的。 所有的产权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产权年限是永远的,只要房子还存在,产权就存在,没有年限的限制。平常所谓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按照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二、经济适用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2、租售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既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 3、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4、价格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 5、地理位置不同 经济适用房作为政策性住房,项目选择往往位于城市的外延地区,距离较远。商品房则不同,购房者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择商品房项目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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