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退员工和企业再无关系了吗 |
释义 | 病退员工和企业再无关系了吗?是的。从客观角度来说,确实是可以这样理解的。因为我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就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同时你也不再享受原来工作单位给你发放的工资待遇,在劳动合同,这一块是属于自动解除的状态,也就是说你符合退休条件,那么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讲,它都会正常的给你去申请办理退休,然后你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那么,病退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第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第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目前为止更具体些: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以上就是关于病退员工和企业是不是没有关系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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