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奶奶的遗产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释义 | 为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上面可以看得出来,孙子女呢是不在继承人的范围内,如果被荐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是有法律规定的继承继承的。因为孙子你不再继任的范围内,故此呢孙子女就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如果想孙子女继承财产,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呢立下遗嘱。 一、算孙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吗? 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第二顺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嘱人想要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的,可以用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让孙子女继承遗产。 二、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三、哪种情形下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法律活动。 法定继承是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姻亲、血缘(含拟制)等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法定在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法定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此之外,还有孙子女、外孙子女、出生时是活体的遗腹子等。 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 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 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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