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的公平原则的适用,一般靠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裁量,适用标准模糊,弹性极大。个案只有在无法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等情形下,才会考虑适用公平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公平责任《民法典》规定是怎样的 公平责任 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与适当补偿的一种责任形式。我国公平责任适用于侵权责任领域,但合同法没有规定这一责任形态。 三、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前提有哪些 公平责任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也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依据过错确定加害人的责任或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明显有失公平的情况。 认定“没有过错”是适用公平责任的前提,这就需要法院首先要审慎地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准确地得出“没有过错”的结论,而不能用十分宽松的过错标准来衡量行为人有无过错的问题,从而把有过错的案件做为“没有过错”的案件处理或把所有依过错难处理的案件不适当地按“没有过错”的案件处理,这样极可能严重威胁过错责任作为一般原则的存在地位,导致民事归责原则体系的瓦解。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