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多数情形下,物业管理人员没有权利擅自进入业主的房屋,但因为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之一就是保证管理区域内业主人身、财产的安全,所以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如果保护的利益大干其所造成的损失,就可以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如果只有进入业主的房屋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发生,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在有其他业主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业主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