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国企员工算体制内的人员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体制内人员是指在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金融单位中,按照国家规定并在单位登记备案的职务与岗位,一般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金融机构职工等。其中,地方国企员工也算体制内人员。对于地方国企员工来说,他们所在的国有企业属于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企业主要出资方为地方政府或是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些企业的管理形式应该是“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其职工应被归为体制内人员的范畴。与体制外人员相比,体制内人员享有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如公积金缴存、享受医疗福利、退休金待遇等。此外,在升迁、晋升、培训等方面也相对更具有优势。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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