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社保和实际缴纳的社保不一致,一般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且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保。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一、公司员工试用期不买社保合法吗 公司员工试用期不买社保不合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是否应该缴纳社保? 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三十日内帮其办理社保登记。 三、社保最晚什么时候缴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