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公民可以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十八岁以上、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开展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公民只有一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也叫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民法行为能力的年龄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限制民事责任能力年龄 限制行为能力人,也称为可以独立进行部分民事活动能力的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这是考虑到一些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认定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在不发病期间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