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避免选律师时的误区有哪些 |
释义 | 1、承诺官司诉讼必赢的说法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固有的规律,打官司也是这样,一场官司的胜败取决于多种因素,如证据、法律、事实、案件性质、当事人背景、司法人员的认知、舆情等方面。只有把这些因素综合考虑,挖掘其积极因素,避免其不利因素,结合正确的诉讼策略才能取得最终胜利。 2、等到出事后方想到要聘请律师 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都是等到万不得已或者事到临头时,方才想起要聘请律师帮助。要知道,美国有个权威统计机构统计,事后补救的代价是事前预防的3.8倍以上。尤其是中国的民营企业,他们喜欢将大把的钱扔在请客吃饭、唱歌、跳舞上,动辄数千上万,但要花钱聘请个能为自己遮风挡雨、防范未然的律师却很是舍不得。他们宁可出事后再花大血本去聘请律师,也不愿花小钱防灾免难。没有预防的概念,只是一味将所有都寄托在事后的补救上。不到我不得已或者病入膏肓的时候,绝不肯花钱咨询或聘请合适的律师。要知道,有些病一旦染上,再高明的良医也是回天无术的。切记,预防的成本绝对要低于事后解决问题的成本,无论从时间金钱上,还是经济、精力、效果 3、我碍于人情面,费用不好谈。 律师报出一个价格,碍于和朋友的情面不好谈律师费,更担心出现所谓的朋友暗中收取介绍费。 一、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律师? 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聘请律师: 1、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等等。 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纠纷,另一方面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己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 在公司上市、股票发行等特定法律事务中,法律法规要求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介入,也正是出于这种“防患于未然”的考虑。 2、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纠纷的发生是矛盾激化的结果,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丰富经验,在充分了解利弊、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途径。 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防范纠纷和解决纠纷都非常重要。尤其是防范纠纷,常常不被重视。而实际上,防范纠纷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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