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路上道作业八禁止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铁路上道作业八禁止内容为: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2、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3、没有召开现场技术交底会不准施工;4、操作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5、现场负责人没有到岗不准施工;6、防护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7、配合施工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8、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七十七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二)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三)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四)击打列车;(五)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六)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七)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八)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九)擅自开启、关闭列车的货车阀、盖或者破坏施封状态;(十)擅自开启列车中的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阀、盖或者施封状态;(十一)擅自松动、拆解、移动列车中的货物装载加固材料、装置和设备;(十二)钻车、扒车、跳车;(十三)从列车上抛扔杂物;(十四)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十六)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