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代书遗嘱都需要如下人员予以签字: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等。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需要两位旁证,立遗嘱的当事人,一起在遗嘱上签字按手印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