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房地产监管资金是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如果挪用数额较大,有超三个月不归还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犯罪。挪用资金罪不归监察委进行管理,挪用资金罪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管理,监察委主要管理的是国家公务人员,而挪用资金罪一般来说不一定是国家公务人员,也有可能是普通的相关企业单位都有可能发生挪用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