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术并发症医院要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不要,一般来说手术对周围的组织损伤是比较难完全避免的。如果伤的是与手术部位无关的地方经法医鉴定确认后可以说是医疗事故,如果是靠近手术部位那叫做难免式损伤,就是手术中比较难避免的情况,所以手术前都要签同意书,就是尽量避免医疗纠纷。 一、术后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手术并发症的是否算医疗过错要从如下因素判断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2、医疗事故与手术并发症的概念有重合部分。就是说有部分手术,即使发生手术并发症也不会被认为医疗事故,其关键就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二、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轻度癫痫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之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导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者血管搭桥手术之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者轻度毁容的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者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的9、颈部瘢痕畸形,但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大于等于5%的等等。 三、该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最好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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