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如何立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不是一个详细的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罪名,下面有很对的小罪名。因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立案,首先需要满足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个客观情况才能够立案。因为是公诉案件,因此需要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来立案,需要先将材料交给司法部门,司法部门审查材料,并进行调查,认为符合成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情况,就会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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