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款亏空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量刑标准及建议:挪用公款涉嫌犯罪时,根据金额确定刑期,挪用特定款项或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将面临更重处罚。量刑还考虑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自首、立功、认罪态度等因素。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收集证据,寻求从轻、减轻处罚,争取取保候审、缓刑或减刑。 法律分析 一、亏空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1、亏空如果是公司经济上的正常亏损,则不涉嫌犯罪;如果是涉嫌挪用公款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则刑法的相关条款如下这种拿着公司公款投资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2、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为拘役刑;数额为3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8000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1.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公款20万元不退还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挪用特定款项的重处规定】 1、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或挪用公款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重处10%。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百,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度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量刑问题:根问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 3、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情况、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或者寻找法定或者酌定从轻、答减轻的情节,争取取保候审或者缓刑或者从轻、减轻处罚。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对于亏空公款的量刑标准,需要考虑是否构成犯罪、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认罪态度等因素。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情况、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寻找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争取取保候审、缓刑或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反洗钱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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