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拆迁赔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拆迁赔偿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拆迁赔偿或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赔偿归夫妻共同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共同继承或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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