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是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教育费用、社交费用、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债务以及夫妻协议约定的债务。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仍需偿还。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在法律中,目前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体现是以共同生活的名义为家庭日常消费所负的债务,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识表明所负责债务。 这部分在离婚之后仍然要求偿还。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教育费用、社交费用、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以及夫妻协议确定的债务等。即使在离婚后,这些债务仍然需要偿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主要基于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