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土地补偿款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夫妻共同财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且征地补偿可认定为破产安置的范围。 一、公积金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公积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还有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所以,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二、离婚中的共同财产是什么? 离婚中的共同财产是: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养老金的取得是基于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实践中,一般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无论养老金、养老保险费均具有工资属性。因此,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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