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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补偿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征地补偿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只有一方户口在被征地的村子里,那么征地补偿费就是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一、拆迁补偿与人数有没有关系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的补偿主要包括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的损失。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征收的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考虑的是房屋的价值,房屋所处的位置、房屋的面积大小、装饰程度是主要关注的方面。如果征收的是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政府在考虑补偿时主要关注的是征收房屋后,被征收方生活住房的情况,会以相关机构价格评估后的价格做参考发放补偿款,而非一家究竟有多少人口。
    2、如果征收的是农村集体的土地,那么补偿款主要包括:
    (1)足额的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于安置补偿费,由于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国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在收到补偿后进行分配,只有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可以请求支付相应的份额。因此是否为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才是能否取得土地补偿费的关键。其次,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各地方会根据片区综合地价确定,此时会认定一下需要安置补偿的人口数,人口数多的家庭当然享有的安置面积会相对大一些,但是差别并不明显。
    二、征地补偿分配资格是如何分配?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土地补偿费虽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即应当有本村过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但如果被征用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相应土地给其承包或者对其丧失承包经营权进行进行补偿即支付一定的土地补偿费。
    三、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能否被获得
    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地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没有承包的土地就不能要求村委会给付青苗补偿费,如果该承包地上仍然有属于原承包户的树木建筑等附着物可以在村委会得到该项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关于土地补偿费问题,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集体所有,退回承包地的村民作为该村集体的村民不论是否承包了土地,和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村民待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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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