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证机构。学历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被证明人的毕业证书、肄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习成绩单等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学历公证和经历公证有类似的作用,主要用于出国留学、进修、谋职、对外提供劳务和技术等。 法律客观: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