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违规建筑产生于围墙工程? |
释义 | 围墙建筑是否算违章建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违章建筑包括未获得许可证而建成的、违反规划许可证的、擅自改变规划使用性质的、将临时建筑变为永久性建筑的等。强拆违法建筑的规定包括责令限期拆除和罚款等。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需满足施工条件、取得规划许可证、委托监理单位、有合规的施工图纸等。我国法律未明确禁止围墙建筑存在,合法建造的围墙不算违章建筑,否则城乡规划局可强拆。 法律分析 一、围墙建筑算不算违章建筑? 围墙建筑是否算违章建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规划使用性质建设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二、强拆违法建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总的来说,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存在围墙建筑,只要围墙建筑的修建过程是合法的,肯定不算违章建筑,若确认是违章建筑,城乡规划局会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超过时间没有拆除,也未申请行政复议的。城乡规划局可依法强拆。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制度,围墙建筑是否算违章建筑需要具体情况分析。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经批准建设、违反规划许可证要求、擅自改变规划使用性质等行为。强拆违法建筑的规定包括责令限期拆除和罚款等措施。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施工条件具备、取得用地批准手续、规划许可证等。总的来说,只要围墙建筑的修建过程合法,不算违章建筑;如确认为违章建筑,城乡规划局可依法责令拆除或强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水利、土地、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编制全国防沙治沙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指定的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防沙治沙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防沙治沙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防沙治沙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十六条 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计划用地和规划建设的堤防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区核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该规划保留区范围内的土地涉及其他项目用地的,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规划保留区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应当公告。 前款规划保留区内不得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设施;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矿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前款规划保留区内的土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防洪规划确定的扩大或者开辟的人工排洪道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核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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