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乘客从摩托车上摔下来,车主负什么责任 |
释义 | 乘客从摩托车上摔下来,该摩托车属于非营运机动车,也就是无偿搭乘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车主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不能减轻其赔偿责任。 一、别人开车出了事故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 其他驾驶事故的车主是否有责任取决于车主是否有过错。如果车主有过错,他应该承担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因租赁、借用等原因,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对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要如何来认定呢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机动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机动车使用人的主观上是想要帮助受害人,所以应当适当减轻,但若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不是同一人谁是原告 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不是同一人,若起诉,车辆所有人是原告。 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盗窃、抢劫、抢夺行为致使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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