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10天没领但经过别人同意就签收了合法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快递在未经过收件人的同意私自让第三人签收,如果导致款第丢失的,可以找快递公司赔偿。快递服务组织原因造成快件全部损毁或者遗失的,寄件人有权按照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要求赔偿。未保价快件,快递服务组织赔偿金额不高于本单正面寄件人申报的快件价值。已保价快件,快递服务组织赔偿金额不高于保价金额。快件部分损毁的,按损失价值比例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七十一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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