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是无效的。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用人单位在声明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并不会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