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患有精神病我要离婚如何离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一方是精神病人,不能协商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时,离婚诉讼原告为精神病人的,应当通过特殊程序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变更监护人。 离婚诉讼被告为精神病人的,近亲属一般为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在其近亲属中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如果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长期治疗,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并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治疗,可以安排患者的生活、医疗和监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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