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恢复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专利权的恢复期限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一、怎样申请医药专利 申请药品专利步骤: 1、申请,申请人向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查收材料,并依法受理;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初审及实质审查; 4、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哪些原则 恢复请求权利必须遵守的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耽误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有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延误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者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理由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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