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五项奖励规定 |
释义 |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等。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奖励规定》第二条公务员奖励,是指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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