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激励对象应该怎么确定 |
释义 | 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3、但独立董事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董事监事属于高管吗 不属于,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有: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应当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必须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犯罪主体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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