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给看守所的人寄钱,只要了解人犯的详细地址即可,汇款单到达后由看守所民警领取并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接收的现金只限人民币,接收形式可通过“监管服务”微信公众号、监管服务APP或者窗口交纳,但累计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