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房屋继承程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北京房屋继承程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 一、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备注: 1、房屋继承由房屋所在区房产管理处受理 2、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0年8月16日以前继承房屋的,还应提交房屋评估报告。 二、工作时限: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税费标准(以北京为例) 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 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2101以上至10002.5 31001以上至20001.5 42001以上至50000.8 55001以上至80000.4 68001以上至100000.2 710000以上0.1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