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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顾客在饭店吃饭受伤是否负有责任
释义
    顾客在就餐时发生意外受伤,如果是因为饭店的原因导致,事后顾客是可以去追究饭店的责任,要求饭店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逛超市不小心打碎了东西要赔吗
    消费者在旅馆、饭店、商店、银行、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在饭店干活老板不给开工资怎么办
    在饭店干活饭店老板不发工资的处理方式有: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饭店解除劳动关系,要求饭店支付拖欠工资与赔偿金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者有欠条的,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以及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三、饭店赔偿铁丝标准是什么?
    消费者在饭店吃出铁丝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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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0: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