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理赔中,保险公司有义务对事故进行调查,以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范围。被害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资料;对保险事故发生后可能与事故有关的人员进行询问;检查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场所、设备、物品等,并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勘验。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应当互相通报姓名、住址和车号、驾驶证号和行驶证号等情况。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根据证据的规则和认定事实的标准,查明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的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理赔中有权利和义务进行调查,以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范围。同时,被害人应该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以保证赔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