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害人索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不同的索赔事项需要提交的证据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被害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事故发生的证据,如现场照片、事故报告等; 2. 受伤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 3. 相关费用的证据,如收据、发票等; 4. 损失的证据,如工资单、收入证明等。 在准备这些证据时,被害人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证据要真实可靠,不得造假; 2. 证据要尽可能详细,能够充分说明索赔事项的情况; 3. 证据要充分保留,不得随意丢弃或遗失; 4. 准备证据的时间要尽早,以免证据丢失或无法取得。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应当有证据证明。” 2.《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权利;当事人对所述事实有证据证明的,由对方举证证明无权或者权利受到限制。” 3.《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害,包括因此减少的收入和因此支出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