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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包方的工作有哪些
释义
    1、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3、承包人应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一、施工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
    1、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二、工程发包人违约应负哪些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
    2、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
    3、组织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接受建设工程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未支付价款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行使优先权,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如何确定
    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何确定:一般来讲承包人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经过建设监督和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就是工程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可以由建设合同约定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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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11: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