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怎么解决?
释义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符合撤销监护关系条件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法院指定监护人都有哪些程序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
    1、确认监护人的范围;
    2、判断有监护资格的当事人的监护能力;
    3、指定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人员担任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二、民政部门负责改变监护权吗
    民政部门一般无权变更监护权。只能通过法院撤销监护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确认现存监护人存在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的,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三、监护权转让有哪些原因
    监护权转让有下列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
    2、忽视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的;
    3、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0: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