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大会参加代表的组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的团长和副团长; 3、团长一般由各个省级地方和军队的最高一级的中共党委书记或地方人大的常委会主任担任,副团长一般由各个省级地方或军队的最高一级的地方人大的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4、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