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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管的职责有哪些?
释义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城管和警察谁的权力大
    城管与警察没有谁的权力更大的说法,他们的职权不同。所以在各自的领域都是有分工的。城管负责市容环境的管理,而整治市容环境的场所通常是在大街小巷等公众场合。警察如果办案,例如抓到嫌疑人等,是在公安局、看守所等封闭的场合办案,警察有时候如何办案,是老百姓看不到的。城管是国家事业编制,而公安机关则是国家公务员编制;城管的执法属于行政范畴,而公安机关执法包括行政和司法。
    1、警察与城管都是政府下面的职能单位,侧重点不同,警察职能在维护治安秩序,打击犯罪,以及为人民服务,城管侧重于城市道路状况的管理,比如路边的摆摊设点。违章建筑,道路占道经营。
    2、编制有所不同,警察都是公务员编制,但城管不一定,有的城市城管人员全部是公务员编制,但很多小城市,只有城管的领导是公务员编制,别的人员为事业编制。
    3、很多情况下警察和城管是联合行动的,因为很多职能交叉,比如在进行创卫活动中经常要联合执法。道路清理两者都有责任。
    4、警察于城管处于相同的地位,实际上,城管很多地方依赖警察的帮助。警察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进行罚款和拘留,可以《刑法》中的“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警察的涉及面相当广,远远超出一般的职能部门。
    5、装备不同,警察的强制执行的工具优于城管,但在实践中也不一定,很多地方极为重视城管,甚至城管都配备了装甲车的也有。
    二、城管局和综合执法局有什么区别
    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机构,成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机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单纯的城管局并不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机构的设立由上级编委会批准。目前从各地实践来看,大多地区都将城管局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即使没有更名,也取得了省政府的批复行使相对集中原行政处罚权。城管局:城市的管理者,简单的说是对城市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主要方面包括:城市绿化,城市卫生,城市停车管理,城市环境保护管理,城市供水供暖管理等等。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1、执法地位不同。执法局有合法执法地位。它是将原来城建、规划、环保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拿出来,统一由新成立的执法局行使。原来那些执法局则只行使行政许可权(审批权)。而过去的城管是地方“武装”,没有行政执法资格。2、单位编制不同。执法局是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有正规编制和经费,是执法主体。受行政人员编制限制,多数地方执法局人员是事业编制但参照管理,而过去的城管不在编制,没有经费保障,多是依靠罚款生存。3、执法范围不同。因为执法局是将许多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归在一起管理城市,所以它的管理面更宽,而过去的城管主要是管小商站贩,涉及面很窄。4、历史功绩不同。执法局是大的城市执法,它是执法主体,有正式编制和事业经费,可以更加合理科学进行城市综合管理。但也不能抹杀了城管的成绩,毕竟它在多年的城市管理中也作出过积极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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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8:47:59